法院接連輕判幾起幼童性侵害案件,引發社會譁然,兒福聯盟今天強調,修法只能解決部分問題,關鍵還是在於法官心證的形成,他們呼籲法官注意兒童身心發展的特殊性和限制,充實這方面的專業知識,做出客觀的心證和合理的判決。



(繆宇綸報導)

最近接連發生幾件兒童性侵害案件,因為審理的法官援引不同的法條作出判決,引發社會譁然,也促使法務部和司法院研究修法,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表示,司法院研究修法加重七歲以下強制性交罪刑度,只能解決部分的問題,內政部統計零到十八歲性侵案件每年發生近四千件,六歲以下幼童案約在兩百件左右,要解決兒童性侵問題,絕對不只是修法而已『至於在案件中,法官的心證才是整個判決的關鍵,這部分不是光靠修法就可以解決的,法官是人他不是神,很多時候在再教育的部份,是否他們願意敞開心胸,看到兒少他們在發展上面的特殊性和限制,這部份的專業知識再充實,才可以在判決上面可以有更客觀的心證,做出合理的判決!』

王育敏也再度呼籲,性侵案的通報、蒐證都非常困難,往往無法順利移送,有時法院甚至不會採信專家證人的鑑定報告,所以兒童性侵問題絕對不能簡化成修法。至於兒福聯盟和其他團體是否還是會發起大遊行,王育敏表示,他們希望司法院知道還有很多疏漏的地方,如果司法院在25號前願意做出回應,聯盟還是希望進行專業的溝通,如果司法院完全不予理會,則不排除參加遊行。

文章來源: 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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