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竊賊,很多店家都會掛上警告標語,最常見的就是「錄影監視中,請微笑」,還有人自訂賠償規則,偷東西被抓,得賠10倍,不過法界人士表示,業者遭竊,依法可以要求索賠,但金額必須在合理範圍內,過去曾有知名賣場索取10倍的賠償,沒有報警,員工反而挨告恐嚇取財,因此為了避免糾紛,只要發生竊案,一律通報警方。



逛大賣場,偷液晶電視,逛精品店,名牌包、服飾、小東西順手牽羊,竊賊防不勝防,被偷到怕的店家,出招對付。商家業者:「現在有貼那個(告示)也有差啦,之前我掉那個寄賣的衣服,那個(衣架)拔掉就拿走了。」

「偷東西罰10倍」、「監視錄影中」、「抓到扭送警局」,想做生意,委婉提醒客人別動歪腦筋,店家巧立告示百百種,多數採用錄影中請微笑,搭配笑臉,圖文並茂,但也有人語氣強硬,還鼓勵客人幫忙睜大眼睛,抓到小偷通報店家,有萬元獎金,或祭出懲罰性賠償,偷100元得賠1000元,等於倒貼10倍,警告標語,店家自訂賠償規則,究竟有沒有觸法?

律師王志超:「索賠的倍數比較高,這是一個索賠的條件,但是如果索賠的倍數太高,或是在警示標語涉及身體法意侵害的話,這個部份還是可能會構成恐嚇或恐嚇取財罪。」

法界人士表示竊盜是公訴罪,小偷遭逮不想背上刑責,常私下和業者談和解,過去就有知名賣場抓到竊賊偷電池,要求10倍、2000元罰款,事後對方不甘心,反告索賠的安管課副課長恐嚇取財,依法起訴。

業者表示,過去的確有罰款10倍的內規,現在抓到竊賊一律扭送法辦,避免私了,衍生更多法律糾紛。

文章來源: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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