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毅璋、楊久瑩、劉力仁/台北報導〕綠色和平檢驗多款名牌服飾有NPE、塑化劑等對人體有害物質,但我標準檢驗局尚未將兩者列為紡織品檢驗項目,官員解釋,目前沒有國家將塑化劑列入廣泛的紡織品國家標準檢驗項目;NPE也僅有歐盟的環保規章有規範,若未謹慎處理,他國會認為我們在設立技術性貿易障礙。不過,官員也允諾,會針對此議題進行檢討。



標檢局官員說,目前紡織品檢驗項目包括游離甲醛、鎘、鉛、有機錫等。十四歲以下的兒童衣物部份,因為是比照兒童用品,則增加塑化劑這一項,標準是不得超過容許量○.一%。

官員表示,在罰則上,雖然不能引用「商品檢驗法」來規範,但可以引用更為嚴格的「消費者保護法」,產品對於消費者的健康有影響而不回收者,最高可處一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得連續處罰。

環保署毒物管理處長袁紹英則表示,目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列管了兩百九十八種有毒化學物質,壬基酚及NPE都屬於列管的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這兩種化學物質雖不容易分解,但尚未達到斯德哥爾摩公約的禁用門檻,國際上並未全面禁用。

文章來源: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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