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完善的托育制度,社福團體和黃淑英、林淑芬等立委舉辦公聽會,討論如何解決公私立幼托機構比例失衡的問題。社福團體建議應該在「兒童教育與照顧法」中增訂「教保服務審議委員會」,並且納入家長和教保人員,才能制訂合理的政策。社福團體也堅持,兒照法的照顧對象,應該涵蓋0到12歲的幼童。(李人岳報導)



要如何解決公私立幼托機構比例失衡的問題?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主張,應該在「兒童教育與照顧法」中增訂「教保服務審議委員會」,明定公辦或非營利教保服務,應該佔政府所投資的幼托服務比例。

教保服務行動聯盟代表簡瑞蓮則表示,「教保服務審議委員會」的成員應該納入家長和教保人員,才能制訂合理的幼托人員薪資和福利。另一方面,針對兒照法的保護對象,民間團體認為應該涵蓋0到12歲的幼童,不應該先以2到6歲為對象。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對此表示,以2到6歲為對象,是為了推動立法的時效。

不過立委黃淑英質疑,政府是因特定團體的施壓,才打算先以2到6歲為保障對象,0到2歲、6到12歲的部分則希望以兒少法來規範,她堅決反對到底。

文章來源: 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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