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瓦斯設備業者企圖以近似供應當地天然氣公司的名稱,假藉安全檢查名義,行銷售瓦斯安全器材之實,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會議今(24)日通過,處「欣中瓦斯管路設備有限公司」等4業者10萬元至20萬元不等、合計60萬元罰鍰,並提醒民眾提高警覺。



公平會表示,欣中瓦斯管路設備有限公司、欣林瓦斯有限公司、陳致諭君(即大台北北區瓦斯企業社)、陳錦雄君(原欣中天然瓦斯工程行負責人)等4業者是以販售瓦斯遮斷器安全開關閥(俗稱瓦斯安全器材)為業,並刻意選擇與供應天然氣之導管瓦斯公司(如欣中天然氣公司)相類似的公司名稱,讓民眾誤認此4事業與當地導管瓦斯公司為同一經營主體。

公平會指出,業者並會在登門銷售商品幾天前,大量投遞服務或檢查通知單,利用一般民眾對導管瓦斯公司的信賴感,使民眾誤認此4事業與當地導管瓦斯公司為同一經營主體,因此,當派員身穿類似導管瓦斯公司制服及佩戴識別證至民眾住家假藉瓦斯安檢服務名義時,民眾在不疑有他的情況下讓對方進到家裡,隨即以有瓦斯漏氣危險,使民眾心生恐懼,進而推銷並為民眾安裝瓦斯安全器材。

公平會表示,此4事業為銷售之目的,誤導及欺瞞民眾假?其即為導管瓦斯公司之事實,並藉安全檢查之名行銷售之實,整體行銷方式核屬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經審酌此4事業之規模、違法期間之長短暨銷售額等綜合因素,分別處「欣中瓦斯管路設備有限公司」20萬元、「欣林瓦斯有限公司」15萬元、「陳致諭君(即大台北北區瓦斯企業社)」15萬元、「陳錦雄君(原欣中天然瓦斯工程行負責人)」10萬元不等之罰鍰。

公平會自成立以來,已處分近60家假安檢真銷售的不肖業者,對於一再更名及變換銷售範圍與當地導管瓦斯公司相類似之業者,以及某些依附在這些業者下業務員,公平會表示,將依所掌握的相關資料持續追蹤,一經查獲違法事證,絕不寬貸,並可處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不改正者,將加重處罰,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

公平會同時也提醒消費者在遇到業者登門銷售瓦斯安全器材時,務必要問明來者所代表的真實事業及其目的,並衡量所推銷的商品是否符合實際需要,以免權益受損。萬一消費者因不慎誤判,事後想退貨的話,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這種登門推銷商品屬訪問買賣型態,依規定可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任何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格,如瓦斯安全器材業者當場有不當詐騙或強制安裝行為,民眾也可直接報警處理。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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