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偷走我的車,還要載走我老婆!



今年1月10日深夜,剛假釋出獄的黃姓男子,見土城市立德路旁一輛汽車未上鎖,打開車門坐上駕駛座打算偷車,轉頭卻見副駕駛座有名女子,嚇得落跑,這時車主發現妻子陷入危險,回頭狂追,黃某仍逃逸,卻留下一頂深色的帽子,成為鐵證;板橋地院判黃某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法官審理認為,黃某這些行為除了可能造成車主財產損失外,更危害車內乘客的安全,但考量他並未實際竊得財物,且犯後態度良好,因此做出上述判決。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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